各区统计局,市局相关专业处: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精神,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,优化统计执法人员配置,根据国家统计局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》(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)和厦门市统计执法工作需要,现将重新建立市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市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是储备统计执法后备力量,推动全市统计系统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培养,全市统计执法人才的组织保障和措施,对于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,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,加快推进依法治统,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市统计局通过重新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,将入库人才打造成全市统计执法检查的排头兵,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中坚力量。
二、市统计执法骨干入库条件
市统计局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的来源为2017年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》的人员,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能够有效履行执法骨干职责,接受市统计局抽调,检查、核查统计违法案件;
(二)政治素质过硬,原则性强,具有良好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,熟悉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;
(三)身体健康;
(四)具有较强的现场执法经验和执法技能,熟悉主要专业统计调查制度,熟练操作计算机。
三、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职责
进入市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的执法骨干承担下列职责:
(一)受市统计局抽调,参与全市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,对其负责检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(二)负责或参与省统计局转交市统计局办理案件的查处工作,对其负责或参与案件查处情况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处理的恰当性负有监督责任。
(三)协助市统计局推动所在单位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水平。
(四)不断提升自身执法水平,准时参加市统计局执法业务培训。
四、市统计执法骨干的确定和使用
进入市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的人选,将参加市统计局“双随机”抽查、直接核查案件,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的省、市局业务培训,全面掌握行政法律、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,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案件剖析和实战技能,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能力。
请各区,市局相关专业处将符合纳入市统计执法骨干库的人员名单于5月18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。
联系人:魏雅芬 联系电话 5370980
附件:推荐市级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名单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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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